1998年退伍之後,擔任一家小公司會計工作,從事內帳、公司其他事務、以及老闆交待的任務,一段時間後,覺得從學校畢業無實務經驗,在該公司無法學到專業的實務經驗,毅然而然辭職,也因為如此,有機會進入勤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新竹所稅務部門。
2013年離開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(美國Arthur Andersen因捲入安隆案而遭到解體,勤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因此脫離Arthur Andersen,後加入Deloitte,與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併,改名為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),期間從懵懵懂懂的助理開始學習,歷經副組長、組長、副理、經理等職務,主要負責業務如下:
1. 公司設立。
2. 特許執照申請。
3. 股務作業流程等相關諮詢規劃。
4. 各種變更登記。
5. 聘僱外籍員工。
6. 資本額查核簽證(包含減資、現金增資、盈餘轉增資、合併、分割、股份轉換、股份交換、員工認股權、可轉換公司債、員工權利新股、發行GDR、私募股票、特別股等)以及相關作業流程之諮詢規劃。
7. 公司解散諮詢規劃。
8. 外國人投資許可。
9. 公司免稅申請。
10. 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規劃。
11. 發行員工權利新股規劃。
12. 公司合併分割規劃。
13. 公司技術股規劃。
14. 設立境外公司。
15. 大陸投資申請。
16. 陸資來台投資申請。
17. 租稅規劃。
18. 兩稅合一。
19. 財團法人的設立。
20. 工商稅務案件的規劃與諮詢。
業務涉及法規包含公司法、企業併購法、證券交易法、所得稅法、促進產業升級條例、產業創新條例、營業稅、特種貨物勞務稅、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等法規及其相關子法,除了以上之法規外,亦研讀其他稅法及其相關解釋函令。
離開勤業眾信後,與以前同事合組緯騰會計師事務所,主要業務中小型企業的記帳報稅、工商登記、財務簽證、稅務簽證、企業評價等工作,期間對勞保、健保、人事薪資、勞動基準法、信託法等亦有深入的了解。
2017年加入永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,除了原本的業務外,同時亦成立永業財務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從事顧問諮詢工作。
主要專長:
1. 公司組織架構及投資規劃。
2. 工商登記(包含設立、增資、變更、特許證、外人投資等)。
3. 稅務諮詢規劃。
4. 工商諮詢規劃。
5. 個人稅務規劃。
處理過案例:
1. 台積電分割案。
2. 台積電合併案。
3. 凌陽科技分割案。
4. 五鼎生物合併案。
5. 合邦電子股份交換案。
6. 茂矽電子發行GDR。
7. 力晶半導體發行GDR。
8. 矽統科技發行GDR。
9. 上詮光纖合併案。
10. 譁裕實業股份交換案、合併案。
11. 偉詮電子及其子公司合併案。
12. 奇美電子合併案、可轉換公司債案、發行特別股案。
13. 友達子公司的分割案。
14. 義裕公司土地增值稅寄存案。
其他如力積電子、信驊科技、金益鼎、旺宏電子、旭曜科技、敦茂電子、創意電子、笙科電子、晉泰科技、群聯電子、新普科技等多家上市櫃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工商稅務案件。
我的主管曾說,我們是來事務所學習做事、不是作業,從大事務所專業知識的學習、專業技能的養成以及處理上市櫃公司問題的過程,累積多年經驗,以至於讓自己能夠獨當一面,大事務所的歷練、學習及經驗,造就現在處理中小型企業的疑難雜症,游刃有餘。
中小型企業甚至獨資企業的企業主,普遍來說都希望少繳稅,低還要更低,但帳務並非像上市櫃公司一樣做的很完整,眼前少繳稅,未來被查帳,涉及漏稅者,依各稅法規定,依所漏稅款之倍數處罰,連補帶罰,多年少繳的稅金一次就吐回去,甚至被國稅局列入黑名單,情節嚴重將移送檢調單位,將面臨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一條:「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。」之處罰,將會得不償失。
有鑑於此,合適的租稅規劃,並非以申報當年度少繳稅為主,而應以客戶將來面臨的租稅風險降到最低為依據,這樣才能讓客戶安心拓展業務,擴大營運規模,才能將收益最大化。
我的信念是「繳稅不是壞事,繳了本稅還要繳罰款才是壞事。」,納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,但是罰款不是國民應盡的義務。會計稅務是需要做預防的,事前有完整規劃,只會有應納稅捐,反之,除了應納稅捐還有罰款。
I prevent so I am.
經歷:
勤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
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經理
緯騰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
承緯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負責人
BNI桃園永恩分會會員
桃園市信託發展協會會員
永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
永業財務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負責人
證照:
中華無形資產暨企業評價協會企業評價師
信託業務專業測驗合格證明書
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證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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